一、指导原则和方法论
1、目的:所谓架构整合,实际上要的是缩减人员编制,并伴随一部分人员调岗降薪,降低人力费用,同时精简机构和流程以加快组织效率;
2、大改:按照公司组织架构的三种模式,对公司总体架构模式的改革。
3、小改之纵切:按部门性质纵向切分,公司可分为前、中、后台部门。根据公司业务规划,前台一线销售人员或一线生产人员可以直接量化配置,根据年度业务重心针对配置即可;整合的重点是中、后台支持部门。
4、小改之横切:按照人员层级划分,公司人员可分为高、中、基层人员,依照“管理扁平化”的原则,主要聚焦在减少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层级结构。
二、结合公司实际的可行措施根据直接管理下属岗位职能的复杂性、相似性等,设置合理的管理宽幅。
1、M序列干部管理的团队,管理宽幅一般应在 7人为佳。其中:
(1)团队成员由3类及以上工种构成的,管理宽幅在 5-9人;
(2)团队成员由相似同类工种构成的,管理宽幅应在 10 人以上。
2、原则上不得设置管理宽幅小于3人的管理岗位;
3、少于5人的团队,除团队负责人外,不得另设管理岗,团队负责人须兼职下属岗位业务;
4、管理岗位提倡一专多能,保持业务敏锐性。不得设置主管级专职管理岗位,经理级岗位应在团队内担任具体业务工作;
5、超过管理宽幅的团队,优先内部权责优化,如需新设管理岗,要满足调整后所有管理岗的宽幅,均满足管理标准;
6、各部门管理干部的总人数,占比不得超过部门总人数20% 。
7、公司设置干部人才储备岗位的,进行专项审批,且总人数控制在总体比例内。其他的细化规则,还包括如:区分公司一级中心、二级部门、三级科室、四级班组等部门级别,并明确各级部门配置什么级别的管理干部;明确不同级别岗位的薪酬区间尤其是中位值(方便调岗调薪)。明确管理干部的任职资格,对培养后备接班人、任职年龄等具体要求,以上就不一一展开。
三、统一意见后的强力执行
1、意见统一:所涉及的部门主管领导层可以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但最终一定要意见统一,统一思想才能统一行动;
2、强力执行:达成一致意见,部门领导和HR要相互配合,在人员沟通处理中“外圆内方”,真诚而坚定地处理调整过程中可能的矛盾、困难;
3、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结合: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架构的优化调整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用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在推进过程中优化,在优化过程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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