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法院从2017年1月起,将凡是进入审判执行程序,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都纳入司法鉴定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强化了对案件的监管,规范了鉴定程序,提升了工作质效。
首先,由负责委托鉴定的弥渡县法院立案庭在收到委托后对相关材料初步收集整理,然后由委托鉴定的承办人在案件管理系统中提交鉴定申请,报请庭室领导审批后,再提交立案庭庭室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立案创号,然后提交主办鉴定人启动鉴定程序。案件的司法鉴定信息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得到反映,让审判管理部门可以对各类鉴定案件实现全过程监管,使司法鉴定程序更加规范高效,有效促进立案庭与委托庭室更好地对接沟通。目前,弥渡县法院立案庭启用鉴定管理系统收委托鉴定案件12件,办结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