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企业的 “业务流程架构” 时,经常会听到以下的观点:
1)“业务流程” 可以分为 “业务流”、“审批流” 两大类。
2)“业务流程架构” 中只包含 “业务流”,而 “审批流” 不出现在 “业务流程架构” 中。
3)“审批流” 是 “业务流” 的下一级流程,如果 “业务流” 是 L4,那么 “审批流” 就是 L5。
EBPM 方法论认为,上述说法是不准确的。
在概念和功能上确实可以分离出所谓的 “业务流” 和 “审批流”,但 “业务流” 和 “审批流” 仅是一条完整 “业务流程” 的不同部分。对于一条完整的 “业务流程” 而言,“业务流” 和 “审批流” 是紧密协作、顺序或交替进行的,并不是独立存在的。
01—什么是 ”业务流“ 和 ”审批流“
1. 业务流
“业务流” 关注 “做事”,是完成一项具体业务事项的过程。“业务流” 是一系列创造价值的 “业务活动” 的集合。
业务流的目标:产生达成价值主张的成果。例如:填写报销单、提交采购申请、撰写项目计划、开发软件功能。
业务流的参与者:通常是业务事项的完成人,包括业务事项的发起者和执行者(如工程师、采购员等)。
业务流的特点:侧重于描述 “如何正确地完成工作”,通过完成工作事项输出价值项。
2. 审批流
“审批流” 关注 “决策”,是对某个业务事项的请求进行决策。“审批流” 是对 “业务事项” 进行审查、评估并做出决定(比如:通过、拒绝、退回修改)的一系列 “业务活动” 的集合,是一种 “控制” 机制。
审批流的目标:控制风险、确保合规或达标。
审批流的参与者:通常是拥有决策权的管理者或业务专家(如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法务等)。
审批流的特点:对工作事项进行价值判断,包括 “是否有价值”(比如:这件事是否被批准)和 “价值是否达成期望”(比如:这件事的完成结果是否达标)。
02—业务流程、业务流、审批流的关系
“业务流程” 描述了完成一件业务事项的完整过程,其中描述如何 “做事” 的部分就是 “业务流”,描述如何 “决策” 的部分是 “审批流”。

上图所示是一条完整的《采购付款流程》,由 “业务流” + “审批流” + “业务流” 三段构成。
第一段是 “业务流”,由三个 “业务活动” 构成,分别是<提交采购付款申请>、<执行三单匹配>、<确认进项税发票>。
第二段是 “审批流”,由两个 “业务活动” 构成,分别是<财务经理审批付款申请>、<财务总监审批付款申请>。
第三段是 “业务流”,由一个 “业务活动” 构成,是<完成款项支付>。
从上述示例可以看到, 并不存在割裂且独立存在的 “业务流” 和 “审批流”。“业务流” 和 “审批流” 是一条完整 “业务流程” 中不可分割的不同部分。
在一条完整的 “业务流程 ”中,“业务流” 和 “审批流” 是相互 “触发” 的关系。“业务流” 产生了一个结果,触发了 “审批流”。比如,员工填写完报销单(这是业务活动),点击 “提交” 后,触发了一段 “审批流”。“审批流” 审批的对象,正是 “业务流” 输出的结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 “价值项”。
“审批流” 的结果会驱动后续 “业务流” 的走向。比如:
审批流通过-> 业务事项状态变为 “已批准”,触发付款(下一个业务流)。
审批流拒绝-> 业务事项状态变为 “已拒绝”,流程结束。
审批流退回修改-> 业务事项状态变为 “待修改”,退回给发起人,继续业务流(修改申请单)。
综上,可以这样描述“业务流程”、 “业务流” 和 “审批流” 的关系:一个完整的业务流程 = 业务流(做事) + 审批流(决策) + 下一个业务流(执行决策结果)。
03—不存在只有 “审批流” 的 “业务流程”
由于“审批流”是对“业务流”的输出结果进行“决策”,因此逻辑上不存在一条完全没有“业务流”的“审批流”。 因为它违背了“审批流”存在的根本目的 :“审批” 总是针对某个具体 “业务事项” 的,而这个 “业务事项” 的创建和产生过程一定是“业务流”。
在“审批流”的定义中就包含了 “对某个事项的请求进行决策”这个内涵,而这个 “事项的请求” 能够被提交上来,必然经过了一个创建的过程,无论这个过程多么简短,其都是“业务流”。
即使是口头请示:员工向老板口头说 “老板,我想请假三天”。这句口头请示,就是最原始的 “业务活动” - 业务信息的创建和传递。
即使在纸上签个字:一份已经打印好的文件,请领导签字批准。而产生 “文件” 的过程是 “业务流”。
04—实操中为何感觉存在独立的 “审批流”
那么,为什么在实操中总会有人觉得确实有独立存在的 “审批流” 呢?EBPM 方法论认为,那是由以下两个原因造成的。
1)“审批流” 很复杂,流程设计人员改用非流程图的形式来描述 "审批流”

还是以前文提到的《采购付款流程》为例,如上图所示,当 “审批流” 的环节很多时,流程设计人员觉得画流程图的形式比较繁琐,所以就简化了上述流程图。如何简化呢?

上图所示是流程设计人员经常采用的一种简化方式。将复杂的 “审批流” 简化为一个环节,称为 “XX审批子流程”,然后用一段文字描述审批流。
为了给这种简化赋予合理的学术色彩,给出了如下说明:“审批流是L5” 是 “L4 业务流” 的下一级,我们只画到 L4,所以用一个 “子流程” 符号代表 “审批流”,细节就不描述了。考究点的,会用一段文字来描述一下这个 “子流程”,偷懒的就只保留一个 “子流程” 符号了。这里必须强调,如果只保留一个 “子流程” 符号,没有配上文字说明,那么这条 "业务流程” 的描述是不完整的,是缺失的。可以认为,这条 “业务流程” 没有完成设计,是一个半成品。

上图所示仍然是上文提到的《采购付款流程》,不同的采购品类、不同的金额需要走不同 “审批流”,上图下方所示的《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描述 了“审批流” 的具体规则。事实上,上图所示的表中仅描述了支付 “设备” 采购款的 “审批流”。可以想象,描述了所有采购品类的《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会更为复杂。如果将《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中的规则画成流程图,会是极其庞杂的!有时人工甚至无法画出流程图来。常见的处理方法就是上图所示的,将复杂的 “审批流” 简化为一个环节,称为 “XX审批子流程”,然后挂上一张《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
同样,为了给这种简化赋予合理的学术色彩,给出了如下说明:“审批流是 L5” 是 “L4 业务流” 的下一级,我们只画到 L4,所以用一个 “子流程” 符号代表 “审批流”,细节就不描述了。这里也必须强调,如果只保留一个 “子流程” 符号,没有挂上《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那么这条 “业务流程” 的描述是不完整的,是缺失的。可以认为,这条 “业务流程” 没有完成设计,是一个半成品。
在实操中,很多企业的流程图和授权表是分开描述和维护的,甚至还是不同的人维护的,这是典型的 “两张皮” 现象,人为的将一条完整 “业务流程” 的描述割裂成不同的互不关联的两个“文件” 或者 “模型”。这种做法应坚决杜绝,必须在同一个流程模型中完整描述这两部分信息,简单来说就是《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必须直接关联到 “XX审批子流程” 这个符号上。
2)“审批流” 会单独在 OA 系统中运行

还是以上图所示《采购付款流程》为例,《采购付款审批授权表》中描述的 “审批流” 逻辑,常常会单独落到企业的 OA 平台上,并且命名为《采购付款申请流程》。即 OA 平台上的《采购付款申请流程》不包含一前一后两段 “业务流”,即不包含:
“业务流一”:<提交采购付款申请>、<执行三单匹配>、<确认进项税发票>。
“业务流二”:<完成款项支付>。
此时,在 OA 平台上 “肉眼可见” 的存在一条名为《采购付款审批流程》的流程,但在流程管理人员构建的 “业务流程架构” 中却找不到这样一条流程。在 “业务流程架构” 中只有《采购付款流程》。这又如何解释呢?
EBPM 方法论认为正确的理解如下:
1)“业务流程” 包含 “业务流” 和 “审批流”。
“业务流程” 可以分类 “业务流”、“审批流” 两大类这句话是错的,正确的理解应是:一条完整的 “业务流程” 中可能会包含 “业务流” 和 “审批流”。
2)“审批流” 不是 “业务流” 的下一级。

对照上图所示的 APQC 流程框架,“L3:业务流程” 的下一级是 “L4:业务活动”,而 “L4:业务活动” 的下一级是 “L5:业务任务”。“业务流” 和 “审批流” 都属于 “L4:业务活动”,“业务流” 是执行类的活动;“审批流” 是决策类的活动。
在流程图中用一个符号代表 “XX审批子流程”,而不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描述 “审批流” 的细节,只是流程图的一种建模方法,是一种绘制流程图的技术手段,这并没有改变 “审批流” 和 “业务流” 共同构成一条 “业务流程” 的实质。只不过是用一个图符加一段文字或者一张表来描述 "审批流” 而已。

还是以上图所示《采购付款流程》为例,不同的 “业务活动” 会在不同的 “IT 系统” 中完成。不能因为中间有一段流程是在 OA 系统中运行,就认为有一段独立存在的流程。不然,上图所示的《采购付款流程》就可以拆分为以下四个独立存在的流程了:
ERP 中的《采购付款申请及三单匹配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的《确认进项税发票流程》
OA 系统中的《采购付款审批流程》
财务管理系统中《款项支付流程》
EBPM 方法论认为不能这样进行拆解,即不能将《采购付款流程》拆分成上述四条流程。
总之,在我们构建的 “业务流程架构” 中,L3 流程清单中只应存在《采购付款流程》这条流程;而《采购付款流程》的下一级就是流程图中的所有活动,包括 “业务流” 和 “审批流”;绝不能由于一组 “活动” 在不同系统中运行,就拆成上述四条流程。OA 系统中的《采购付款审批流程》本质上与财务管理系统中的《资金支付功能模块》、ERP中的《三单匹配功能模块》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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