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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程 强化管理 服务实体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许尔波 2024-07-30 阅读数:1211

近年来,为更好地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沭阳农商银行通过阳光信贷工程、银农连心工程、扶贫贷款发放、信用贷款“整村推进”等措施不断提升信贷服务水平,从贷款年检季检、尽职免责、事业部制、绩效考核优化、信贷流程架构改革、客户经理制等方面逐步夯实管理基础、苦练内功,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进行流程规范,逐步强身健体、壮大自身实力,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明确战略定位

我们确立“做实农村、拓展城区、增强份额、外树形象”的长期发展战略,坚定“三农”市场定位不动摇,坚持“绿色信贷”、“优、小、散”原则,借助“银农、银商、银企、银校连心”工程,纵深推进“阳光信贷”,做实阳光信贷季检、年检,深耕“三农”市场。遵循“专业化、流程化、持续化”要求,主动应对市场变化,在“做精、做专、做细”等方面下工夫。围绕“风险、效率”四个字进行制度流程设计,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服务效率。

优化流程架构

(一)在信贷流程架构上实现“三台”分离,为农户、小微企业提供高效快捷信贷服务。一是推行事业部制大三台信贷管理模式。为推行阳光信贷管理,实现管理层级扁平化,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我们推行事业部制改革,在农村地区按自然片分设六大事业部,并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完善,推行以事业部为单位的大三台管理模式,由事业部统一组织异地调查、异地授信,实现采信、授信、用信、贷后管理全程阳光操作,充分体现“职责分明、操作规范、环环相扣、相互制衡”的原则。事业部在监督、管理、指挥、服务等各个方面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拉近了与客户间的距离,缩短决策链条,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构建“三大中心”管理架构,促进信贷管理扁平化、集约化、流程化。针对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成立公司贷款授信中心和个私贷款授信中心,将公司贷款和城区个私贷款进行归口管理,实行最大化营销,阳光授信流程化操作,实现专业化、扁平化、规范化经营和管理。上述两中心和六大农村事业部,构建了公司、个私和农户信贷业务“三大中心”管理架构,促进信贷管理扁平化、集约化、流程化,保障了服务效率。

三是规范信贷“流程化”操作。遵循“三台制衡”核心理念,按照“严准入、细管理”的总体思路,在授信管理部分设公司贷款、个私贷款、农户贷款三大授信中心,信贷管理部下设用信中心,对授信、用信业务风险实行集中流程化管理。严格落实各岗位、各流程职责和责任,严格授信环节的准入,细化用信过程的风险控制。

(二)实行客户经理制,推进“保姆式”服务。制定客户经理管理办法、岗位职责,组织考试、考评定级,客户经理以组织资金为主,兼顾贷款营销、贷后管理及其他中间业务营销,按照级别组织认领黄金客户,实施一对一全方位营销服务。客户经理从专业化角度,在营销和服务过程中,查看客户现金流情况,完善客户存款、贷款、中间业务以及其他财务信息等近几年历史资料,以坐标模式形成曲线图,对现金流变化较大的分析原因并说明情况,将收集的客户信息,通过科技支撑,及时反馈至信贷、授信、市场、风险、合规、审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效率提升。

强化资产管理

(一)首推季检年检。制定“贷款授信检验实施方案”,在初期授信的基础上,对贷款实施长效管理。区分客户类别及授信金额,分别开展季检、年检,对所有授信农户的生产经营、履约情况、未用信原因等实施全面普查,分别予以维持、调增、调减和取消授信,发现风险及时采取限制用信、追加担保、提前收贷等措施;同时,提前宣传发动,让需新增、调增的客户提前申请,在检验时一并对贷款收回后能否再放以及放款额度是否调整提出意见,不断优化授信结构,保证阳光信贷拥有旺盛的生命力。季检、年检的结果全行信息共享、成果共用。

(二)推行阳光信贷“尽职免责”管理。伴随阳光信贷的推进,出台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对各岗位、各环节的操作风险点进行细化,赋予相应的风险权重和违规积分值,加强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的过程监督,督促信贷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并做到尽职留痕,即使贷款因客观原因出现风险也不追究经办人员责任。反之,对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无论是否形成不良贷款均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尽职免责”管理,把信贷风险控制重心从有无最终损失转移到放贷过程是否合规,从事后补漏变为事前预警、事中防范。对不良贷款的认定采取常态化管理,按月组织认定,按季通报结果。

(三)按照农户、个私、公司贷款分别实行独立授信审批官制度。按贷款类别,在授信管理部分设公司贷款、个私贷款、农户贷款三大授信中心。信贷管理部下设用信中心,对授信、用信业务实行集中横向流程管理,严格实现营销、授信、审批环节“三台”分离。由独立授信审批官对贷款进行全流程审查并作出审批意见,一定额度以上的提交授信管理部及分管领导从不同视角进行审查并行使否决权。各单位放贷人员根据是否有限制用信条件实时受理用信业务,各网点设立用信独立评审官,规范用信审核,对信贷管理部负责,在授信条件下审查用信业务。

政策建议

(一)在考核方面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的差别对待。一是放宽或取消涉农贷款的存贷比考核。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信贷规模控制与资金有效需求之间的矛盾,存贷比一直高位运行,但农户贷款需求旺盛,为此,建议在考核存贷比时对涉农(含扶贫贷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等)类贷款按一定比例打折或在考核时予以剔除。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化管理。按涉农贷款的一定比例扩大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幅度,让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释放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

(二)在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一是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继续实施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小额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多、利率低、成本高、风险大,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政策于2013年到期,建议继续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二是取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规模控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农户贷款,其特点是金额小、期限短、使用频、需求急,且需求具有一定时效性,但往往因为规模控制,导致部分客户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建议取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信贷规模控制,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在财政资金存入上给予一定倾斜。建议政府引导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部门、财政预算单位到农村金融机构开立存款账户,将资金回流农村金融机构,以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四是支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以缓解流动性较紧局面,增加信贷资金来源,更好服务“三农”及小微企业。

(三)搭建相关信息共享平台。建议由金融办或人行牵头建立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将企业相关征信、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用电量、诉讼记录等信息整合,方便金融机构查询,实现信息共享,促进金融机构高效投放各类企业贷款,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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